2014年注册税务师《财务与会计》备考辅导(2)
时间: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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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航】: (一)成本差异的确定 (二)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 (三)原材料的收发核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
(一)成本差异的确定
(二)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
(三)原材料的收发核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第九章流动资产(二)第二节原材料的核算的内容。
【知识点】:按计划成本计价的原材料核算
(一)成本差异的确定
原材料成本差异是指相同数量的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为超支额,反之,为节约额。材料成本差异必须根据规定的方法计算出分配率,按月进行分配,不得任意多摊、少摊或不摊。
(二)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
按计划成本进行原材料的收发核算,除设置“原材料”科目外,还应设置“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三)原材料的收发核算
1.采购时,按实际成本付款,记入“材料采购”的借方;
2.验收入库时,按计划成本记入“原材料”的借方,“材料采购”的贷方;
3.期末结转,验收入库材料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记入“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节约差记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
4.平时发出材料时,一律用计划成本。
5.期末,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
计算公式为: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 + 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总额)/(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 + 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总额)×100%
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 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100%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 =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 材料成本差异率
【提示】本月收入存货的计划成本中不包括暂估入账的存货的计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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